电子账户委托注册协议

本服务协议是由用户(您)与钱先生网站及应用的提供者-上海钱先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先生)签订,双方遵照执行。

如果您在本网站或其移动应用上确认同意本协议,或在显示有本协议标题的页面选择“确认”或“下一步”等 类似含义的按键,则代表您接受了以下协议条款,因此,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保正确理解。如果您不同意以下任何内容,请不要选择同意本协议,并停止在钱先生的相关操作行为。


甲方(委托方):用户

乙方(受托方):上海钱先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委托事项

据甲方选定的理财产品所对应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信息,甲方委托乙方注册开通相应银行的电子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II类账户、其他电子账户等)。

甲方授权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的过程中向银行提供必要的甲方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真实姓名、手机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以为甲方开通相应的电子银行账户。


二、委托报酬

乙方确认,为执行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务,乙方目前暂时不收取报酬,但如果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发售方等机构)收取的信息费、手续费、税费等有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三、生效

当您(甲方)在钱先生网站或其移动应用上以“☑ ”或其他类似含义的符号方式确认同意本协议,或在显示有本协议标题的页面选择 “确认”或“下一步”等类似含义的按键时,本协议立即生效。


四、其他约定

本协议条款可由钱先生随时更新并再次签署。协议条款一旦发生变更, 钱先生将在网页上或移动应用中公布修改内容或启用更新后的版本。您可随时登陆钱先生网站或移动应用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访问钱先生或使用钱先生的服务。若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已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本服务条款之效力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如服务条款之任何一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该部分条款应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部分条款之无效或重新解释不影响其它条款之法律效力。

用户您和钱先生一致同意凡因本服务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钱先生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